“再艰难,也不能骗别人的钱,你们可以去借钱。”
“借钱跟骗钱,有什么区别吗?”
“借钱,就是骗朋友的钱。”

曾几何时,人们把“借钱”当成是友谊的见证,因为把这个人当真朋友,所以才把钱借给他,然而又不知从何起,“借钱”这事就变味了,把钱借出去的人虽然是把对方当朋友,但借钱的人却未必心存感恩,甚至还大言不惭道:“凭本事借到的钱,为什么要还?”
即使知道古往今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部分人喜欢利用他人的善心,把自己的道德底线拉到最低。不过借钱跟骗钱,还真有区别,骗钱可能涉嫌诈骗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借钱不还则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
【案例】
江苏张家港的陈大爷和李大爷本是多年的好友,两家人也常常有走动,但自律师网从陈大爷向李大爷借钱起,双方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当时,是因为陈大爷经营的厂子在资金方面出现了困难,李大爷见老朋友有难,而且陈大爷已向他开口借钱,李大爷便出于朋友情谊先后借给了陈大爷15万元。双方也做了约定,到期后连本带息归还。
然而到了还款的日子,陈大爷却没有主动把钱还给李大爷,李大爷心里着急,但又想着两人的交情深,陈大爷不可能是那种借钱不还的人,所以又耐心等了一阵。可陈大爷却还是迟迟未还,甚至都不再提及这事,李大爷便只好去催陈大爷还钱。

陈大爷见此,心里面很是不高兴,对李大爷说,别人也欠着他的钱,等那人还了他的钱,他也就有钱还李大爷了。但15万并不是小数目,李大爷也已经年纪不小,这笔钱可是他的律师网养老钱,如果不是看在两人情谊的份上,李大爷又会如此鼎力相助?可陈大爷终究是让李大爷失望了,两家也因此出了嫌隙,不再往来。
不过陈大爷还欠着李大爷15万,这笔钱肯定是要归还的。2年后,李大爷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的程序让陈大爷还钱。
【普法】
很多人虽然都知道遇上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走法律途径,但却不清楚该怎么起诉?去哪里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在一般情况下是被视为合同纠纷,因此根据民法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既然要向律师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起诉状”是不可避免的,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职位、住址(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电话号码。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在陈大爷和李大爷的借贷纠纷中,李大爷的诉讼请求便包括判令被告陈大爷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万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等。
事实与理由便是写明陈大爷因何(资金周转需要)向李大爷借钱,李大爷什么时候(2010年6月、2011年10月)把钱借给了陈大爷,借了多少(15万),借款期限等。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比如借条或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律师网录、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值得一提的是,在递交证据时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合法有效的证据才会被法院认可,如果故作聪明,为证实被告借款后分文未还,递交了不属实的证据,还有可能引起法官对其他合法证据的怀疑。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存在“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起诉状需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把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但即使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李大爷状告陈大爷的借贷纠纷中,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受理,支持了李律师网大爷的诉讼请求,判决陈大爷应归还相应金额的欠款及利息。
即便陈大爷以无财产为由拒绝履行,李大爷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追债之路是比较漫长的,部分被告或许在受到教育后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给自己及家人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积极偿还债务。但在该案中,一方面是因为陈大爷的年龄也不小了,另一方面,陈大爷经营的公司其实是属于他儿子的,且无证据可证明有公司财务往来,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不过这也不意味着陈大爷就能不还李大爷的钱了,李大爷还可申请检察机关介入,事实上,借贷纠纷已成为民事案件第一大类案由,相应地,进入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民间借贷案件律师网也越来越多。
李大爷最终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强强联手下,拿回了自己的钱款。

【结语】
借贷确实也已成了诚信的最大挑战,具有较大的风险,原本是好心好意借款给朋友,帮助其渡过难关,结果到头来不仅闹成了冤家,还迟迟拿不回自己的钱款,好心没好报。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挽回自身的损失。
(注: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