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介绍,在14年房地产领域的司法诉讼办案服务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一大热门领域。由于购房者对相关政策条文的疏忽,以及不合规的购房流程,最终导致了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徐宪杰律师将分享房屋买卖环节中的七类合同:
一、买卖合同
在买卖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合法性质的房屋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预约合同
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状况、商品房总价款、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定金条款等内容。通常预约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就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一般以“认购书律师网”、“订购单”、“意向书”等形式表现,且多约定了定金。
三、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通常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的合同。
四、销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
一般来讲,销售合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广义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律师网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五、委托合同
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委托合同,在购房环节中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向中介机构支付酬金的合同。
六、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在经济适用房领域中是指经济适用房所有者将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七、农村买卖合同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对合同效力需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确认。一般来讲,农村买卖合同是指农民将农村自有居住性房屋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徐宪杰律师温馨提示,房屋买卖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避免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房地律师网产项目,当发生房产纠纷无法进行调解时,可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想了解咨询更多有关房产纠纷法律问题,敬请关注徐宪杰律师。
*文章来源:搜讯生态—律大拿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