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单位:万元
债权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澄迈县金岛贸易开发公司澄迈县人民币40337.98海口市琼山区玉成村241.48平方米土地抵押停止经营
上述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良好支付能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律眸网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联系人:郑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563183、66563181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8号国际商业大厦1008室 邮编:570102。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898-66563194(我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管理部门:律眸网财政部驻海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898-6672927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电话:0898-68563371。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