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必须知道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五个重要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包括)

医生必须知道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五个重要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包括)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标准)》进行的行政鉴定。随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实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被弱化,推荐的五种处理途径中没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临床机构依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法律地位被弱化,但是鉴案量却不断增加,作为临床医生,必须直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优缺点,以及鉴定结果对临床执业的影响,笔者认为作为临床医生,必须知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五个核心问题。

一、构成医疗事故,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律师网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该法条使用比较宽泛,只要构成医疗事故即可适用,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生的责任程度只是情节加重因素。

二、被鉴定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向卫生行政按时汇报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律师网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二款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三、吊销执业医师证不需要重新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吊销期满两年可申请注册。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

《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参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

2010年《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鉴定二元化问题得到解决,现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仅律师网作为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一种途径,不再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的参考依据。

五、构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可追究当事医生刑事责任。

我国是对医生追究刑事责任的少数几个国家,其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广大患者利益不受侵害,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条规定了“严重不负责任”的七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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