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身损害起争议 司法调解送温暖—栾川县白土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纠纷
【案情经过】
(陈静)重庆杨某在河南省栾川县白土镇某公司矿口打工,7月7日在矿口打钻作业期间造成人身意外损害,单位在第一时间将杨某送至栾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在医院住院治疗一月有余。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断,事后白土司法所主动介入,先是电话沟通,然后又将双方约到办公室,智所长凭借多年的经验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赔偿协议,某公司矿口承包人和管理人潘谋和楚某一次性支付给杨某各项赔偿金共计叁万余元。
双方矛盾经过白土司法所的耐心调解,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看着双方握手言和,智所长十分欣慰,他始终Lvmou.cn坚持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让群众满意就是我们最大工作动力的工作理念也再一次得到了践行。
【案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本案中,杨某因打钻作业受到的人身损害,理应获取雇主矿口承包人的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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