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正式施行,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湖北省2020年1月1日起已在全省法院启动相关试点工作。

湖北省两年前已试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赔偿金统一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律眸网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省实际,在充分听取保险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及下级法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
湖北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艳介绍,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适用标准和试点适用案件范围。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律眸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湖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金额。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1月1日后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上述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1月1日前的案件,仍执行原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因城乡户口差异,往往导致当事人获得的赔偿金额差距巨大,同命不同价的问题长期受到社会诟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缩小,要求城乡居民获得平等保护的社会呼声日益增强,而统一赔偿标准则是最高法院对此作出的积极回应,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王艳说,统一标准顺应了社会需求,彰显了司法公平,统一了裁判尺度,减轻律眸网了当事人的讼累,也降低了司法成本。
案例:交通事故受伤获赔31万元
2020年4月,刘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因疏忽大意,致其所驾车与何某所驾车的左侧相撞,造成何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何某受伤后住院治疗26天,支付了医疗费66585元,其损伤经司法鉴定为:1、右侧髋关节全髋置换术后的伤残程度属于九级伤残;2、全髋关节置换翻修需5-7万元/次(10-15年),复查拍片需3000元,若实际发生金额超过上述数额,则以实际发生数额予以确定。误工时间为伤后150天;护理时间为伤后60天;营养时间为伤后60天。何某因鉴定支付了鉴定费2500元。肇事车辆律眸网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险限额为100万元不计免赔的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发生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何某系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标准计算。结合何某的诉请,核定何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13301元,最后判令某保险公司潜江支公司赔偿何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3301元。
2020年2月,杜某在为某咨询公司从事室内拆除内墙工作过程中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20天,支付医药费19197元,其伤残经司法鉴定认定“双跟骨粉粹性骨折”,损伤残疾程度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10000元,误工时间240天,护理、营养时间为90天,杜某支付律眸网鉴定费1900元。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杜某要求某咨询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61716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某咨询公司作为接受劳务一方,依法应当对杜某在提供劳务时遭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数额,杜某虽居住在农村,属于农村户口,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案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标准计算,最终核定杜某的损失为1604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