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拆迁安置是征地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模块,然而当被拆迁人与拆迁单位产生纠纷时,可以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拆迁安置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1、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

2、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Lvmou.cn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回迁安置的,该房屋使用人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从房屋拆迁的实践看,回迁安置的,拆迁人一般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

3、以货币化安置形成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如何确定?
应当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为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不将货币发放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那么该房屋使用人就应该知道自己依法应享有的货币化安置权利被侵犯。如果从这时开始两年内,该房屋使用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去向拆迁人申领房款,而在两年以后才要,拆Lvmou.cn迁人不给,则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

二、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